近日,明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考核评估,此次评估按照《辽宁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标准》,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制度、幼儿活动单元、保健室设备、一日生活安排、晨午检和用药管理、预防性消毒等方面进行了考核,对不符合指导标准的托幼机构,根据评价报告给予整改意见和指导,责令其整改后重新申请评估。通过此次考核评估,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