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0月28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今年8月,隶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 像这位村干部这样,有着当官为发财想法的不在少数。前不久媒体即曝出,山西太原一些人为当村干部,不惜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他们谋取的就是高额回报。有些干部甚至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诸如“为了捞两个”这样的赤裸想法,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是相背离的,必须坚决予以抨击。 这位村干部话语中更加惊人之处在于,他竟然不知道滥用手中权力“捞两个”是违法的! 很多腐败分子忏悔时,以“对法律学习不够、法治意识淡薄”为自己开脱。这位村干部倒是直白,让人感到好笑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村干部群体法治意识的视角。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在村干部腐败案中,毫无法律知识的村干部不在少数。一项调查显示,有些村干部甚至都不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存在。 有一位叫王学东的村支书,以为把贪污的钱交出来就不算犯罪,还质问办案人员:“钱都还上了,咋还不让我走啊?”还有的村干部乱拘人、乱收费、乱做主,贪污挪用公款、贪占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有的习惯于运用强硬手段管理村级事务而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有的自己不懂法还经常以法律吓唬村民。这些因不懂法而引发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基层干群关系的和谐,阻碍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必须看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除了加大投入,也非常注重普法教育,以增强广大村民尤其是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差距还是很大的。 “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落实在农村基层,就是始终坚持依法治村。”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张行宇深有体会地说。不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村,是村干部的责任和义务。要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不知法、不懂法显然是不行的。村干部只有先学法,才谈得上懂法、知法、守法,才能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村的可能。 村干部是法盲,往小里讲,毁的是干部个人,往大处说,危害的是全村人。通过法治教育,切实提高村干部这个群体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干事水平,才能避免法盲治村现象的重复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