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落马官员后悔结交“有钱人”
时间:2012-05-16 16:14来源:未知 点击: 次
同在公务员岗位上,为何多数人可以廉洁奉公,而一些人却选择了滥用职权违法犯罪?受贿的心理动机是什么?官员堕落的心理轨迹又是怎样?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成立专门的课题组,对正在监狱服刑的150名落马官员以面谈或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4月27日,这份“职务犯罪心理及其防治研究”报告正式对外发布。
认为“收礼不是受贿”的竟占76%
“这些官员从事公务或担任领导干部以后,面对各种诱惑放松自我改造机会,是这些不良心理最终恶化为犯罪心理结构的主要原因。”课题组组长、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说。
调查发现,贪官的犯罪大多与工作中结识而成为“朋友”的老板有关,与老板等有钱人交往攀比下,心理落差逐步加大,导致私欲膨胀,最终被“朋友”的糖衣炮弹击中。“他们的犯罪大多不是因为荣辱不分、是非不辨,也不是不知法、不懂法,而是‘歪曲的自我’和‘错误的认知’使得他们知法犯法。”狄小华说。
被调查者中,不乏曾经的国企“元老”,主持某个项目的“功臣”,或某个方面的“专才”、“能人”,但他们自恃劳苦功高,不愿接受别人的监督,以致荣誉加身之时也成了堕落开始之时。此外,他们普遍对受贿等犯罪、社会道德风气败坏存在错误认知。调查问卷中有一项是 “收礼是不是受贿”,76%的人认为,过年过节收到别人送的烟酒、购物卡或代金券之类,是人之常情。虽有56.67%的人认为收礼与受贿存在区别,但大多无法实质区分。
从“一口回绝”到“半推半就”
“这些曾经的优秀分子在受贿犯罪过程中,大致有着共同的心理变化轨迹。” 狄小华说,虽然常常面临多个诱惑,但在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压力下,官员犯罪一定会经历一个复杂的心理演变过程,表现为初识、试探、交易、结盟、暴露5个阶段。
初识阶段,65.33%的人对行贿采取了拒绝的态度,有的甚至当着行贿者的面将其行贿的物品扔出了门外。试探阶段,行贿方会以各种名目请吃请玩,或馈赠价值不高的礼物、现金卡等,而受贿的公职人员虽心存顾虑,但会以价值不高、正常人情往来等理由说服自己,在“半推半就”中收下礼物。交易阶段,贪官仍然关注交易的安全性,对“来历不正”的钱财,既欣喜又害怕,除用受贿的钱财买自住房、支付子女出国学习等常态消费,贪官很少会“露富”。结盟阶段,被调查者都表示,行贿和受贿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任何一方出了事,对另一方都是不安全的,利益的依存会促使他们继续交易,而安全的依存也会强化他们的交易需要。暴露阶段,受贿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风险的共担性,被揭露的可能性比较小。调查显示,受贿犯罪主要是通过3种途径暴露:行贿方揭发、受贿方坦白、职能部门查处。
提早给官员进行“免疫接种”
调查中,在回答“你认为现在的公职人员收礼是否普遍”问题时,54.67%的人回答“普遍”,他们认为中国人礼尚往来较多,重人情往往重于讲法律,权力不受制约的问题长久存在。报告建议,反腐教育要入脑入心,帮助公职人员理性分析引起腐败的社会病态现象,避免公职人员以旁观者身份看待腐败风气,甚至对腐败产生“欲诛之又欲得之”的病态心理。
“从贿赂犯罪交易双方关系、职务犯罪心理及行为变化来看,蜕变程度和速度与腐败持续的时间或被揭露的时间成正比。”狄小华说,由一名公务员变成一名贪污腐败分子,必然要经历一个蜕化变质的过程。他指出,对官员腐败越早干预,效果越好。
调查报告建议,可以尝试诱因免疫,即通过揭示职务犯罪心理产生、强化和外化的规律,找到影响职务犯罪的各种刺激因素,并通过教育、训练等措施,对公职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以此提高他们对各种诱惑的抵抗力。此外,还可对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让他们更好地了解职业的风险,掌握调节心理的正当途径,防止心理恶化和行为出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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