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区委八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年”活动中的监督、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全力推动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结合明山实际,制定六项措施:
一、 规范执法、减轻负担,确保企业安静生产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重大执法检查备案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区内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开展重大执法检查时,须事先到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对涉及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上级安排的突击性检查等应急公务或突发事件可先检查后备案。在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初次违法,且情节较轻的,免于罚款处罚,着力在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原则不予处罚,确需处罚的,按最低限处理;行政执法单位对重大项目作出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的,要经本部门领导班子合议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二、 主动跟进、强化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监督检查与服务项目年结合起来,对今年的新城核心区建设、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推进项目主动跟进,强化监督,实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时跟踪服务督查制,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中梗阻”问题。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定向联系重点项目,使项目建设依法按计划、按要求顺利推进。充分发挥“五大系统”作用,将监督检查、跟踪服务与目标考核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树立新风、专项整治,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以治理“浮、庸、散、奢”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强化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四个明显变化”,即: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一是建立有效的岗位责任制。按照“三定” 方案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解决好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出现真空等问题。二是深化绩效管理。不断完善政府绩效管理,逐步形成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三是加强效能督查,整顿行政机关作风,严明纪律约束,加强政务服务,认真纠正和查办行政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行为,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信力。四是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维护项目建设者合法权益,做到五个确保:确保项目建设有难必帮、有诉必接、有据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四、 加强督导、行政问责,扫除项目建设障碍
牢牢把握行政问责这一重要抓手,进行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追究,对于涉及项目建设的侵权投诉和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人不能姑息迁就,对事不搞下不为例,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重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因办事效率低下、久拖不办、推诿扯皮、态度粗暴造成客商撤资、项目流走的行为;对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吃拿卡要的行为;对行政执法部门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等行为要严肃问责。对影响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不打折扣。
五、 严格办案、狠抓典型,为项目建设提供安全屏障
要加大对侵害项目建设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政行为,阻碍了项目进程的案件,实行优先查办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对举报的涉及侵害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的违纪违规行为,要优先受理、优先初核。同时要结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当好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及时查找和发现影响发展环境,破坏发展进程的违纪违规线索。对重要的行政违纪违规案件,实行区纪检监察机关直办制,快速作出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案发原因,制定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六、 旗帜鲜明、干事创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鲜明的政治态度,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保守者,追究诬告者,澄清受到错告误告者,坚定不移地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五个区别对待:把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格区别开来;把招商引资中的必要开支和公务接待与假公济私、行贿受贿、挥霍浪费严格区别开来;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严格区别开来;把联系帮扶企业与“傍大款”,搞权钱交易严格区别开来;把为了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规避程序,顶风违纪、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区分开来。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想干事的干部充满信心,能干事的干部感到舒心,干成事的干部不寒心、干大事的干部感到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