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非公经济组织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纪委关于建立非公企业防治腐败联系点的通知》精神,明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尝试在辖区非公企业中设立反腐倡廉联系点。其中本溪木兰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奥鹏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溪煤房产物业服务总站、本溪市闽商商会、辽宁恒泰重机有限公司、本溪市平安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溪锦程(集团)刀片制造有限公司等首批7家明山区非公经济组织反腐倡廉联系点单位,已于2013年12月挂牌。 非公经济组织反腐倡廉联系点单位的设立,是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开展反腐倡廉建设途径和方法的有益尝试,是扩大和延伸纪检工作、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益尝试,是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政企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服务经济发展的有益尝试。它的设立既有利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向非公企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培育企业廉洁文化,创造守法诚信、公平正义、健康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也有利于非公经济组织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了解,及时反映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内部及社会中存在的贪腐现象及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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