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明山区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一、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张 杰 二、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明山张杰西医内科诊所 三、拟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明山区紫金路71-2栋1门 四、拟设置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五、拟设置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六、拟设置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私有 七、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数:6张观察床 八、拟设置医疗机构注册资金:5万元人民币 九、拟设置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公示期间受理部门:明山区卫计局医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4238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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