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辽政发〔2017〕5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52号)、《关于印发〈本溪市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工作方案〉》(本审改办发〔2017〕3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明山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明山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