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明山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美丽乡村项目)等设备及安装进行采购,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明山区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美丽乡村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约52万元。
3.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及安装路灯260盏(5米高),本项目招标货物为整体招标,招标内容包括货物及材料采购及其运输、装卸、税收、路灯安装、土方施工、电缆穿管等货物检验检测以及售后服务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包含安装调试亮灯的费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中的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交货/交付时间:30日历日,具体时间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5. 交付完成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 招标项目技术标准要求
(一)执行行业标准
采用太阳能路灯,路灯产品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光伏照明技术规程》(DB21/T1685-2008、J11299-2008)的规定。 (二)太阳能路灯要求 1、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20W; 2、技术要求:(1)LED路灯灯具安装采用仰角固定式。 (2)灯具工作电压范围:DC12V(10V-15V),电源效率≥90%。
(3)灯具适应环境温度:灯具具有散热筋设计,-40℃至+55℃。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不大于30℃,结温不大于85℃。
(4)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5)电器绝缘等级CLASSI。
(6)发光效率》120Lm/W。
(7)LED寿命≥50000h(光衰30%,85℃结温)
(8)LED灯具工作时间6000小时,光衰小于3%。
(9)显色指数:Ra>75。
(10)色温:4000K-4500K
3、灯杆 (1)灯杆必须采用碳钢杆; (2)光源到地面高度≥5M; (3)杆内配线采用绝缘铜线BV-0.45/0.75kV-2.5 mm; (4)灯杆材料采用优质低碳钢板一次性卷压而成。灯杆主体壁厚不小于2.75mm; (5)灯杆防腐处理为热镀锌。镀锌层表面光滑美观,光泽一致,防腐寿命大于20年; (6)灯杆设计应便于导线穿接,杆门必须平整光滑,相同灯杆门与门互换性要好。 4、蓄电池 保证在连续3个雨雪雾霾天情况下,能够每天达标供电4小时(含)以上。使用寿命应保证3---5年。 5、控制器 采用功耗在1MA以下的控制器。 6、施工要求 中标方需负责太阳能路灯的供件、运输、安装及土方施工等整体服务。 7、保修期 (1)保修期五年; (2)保证路灯每天能按标准照明4小时(含)以上; (3)光衰不低于初始设计的90%; (4)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路灯质量保证期内对来自各相关方面(不含外力、人为损坏)发现照度不足、光衰严重、不亮、灯具漏电等问题,能够在1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恢复灯具正常运行; (5)路灯使用超出保修期后出现故障,投标方必须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最早的时间提供要修复的更换材料等。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施工结束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并及时维修维护支付合同总价的5%;在施工结束三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并及时维修维护支付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5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 内,投标人经工商批准的营业范围须涵盖路灯生产等; 5. 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 属于本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经注册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为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8.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 四、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休息)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2.地点: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3.报名要求: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5)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8:40时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3.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4878929、024-44878882;
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
联系人: 初工
联系电话:1524194667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消防天龙宾馆3楼) 联系人: 宋工 联系电话:024-43880997 注: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