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审计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区审计局积极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对《审计通知书》、《审计纪律》和政务公开、法规标准等做到了全公开,对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加强了规范操作,也取得了部分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关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和审计公告制度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应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逐步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时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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