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刘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区政府审计部门,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职能,创新审计理念,有效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和政府性债务管理及重点民生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审计行为规范,审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做出了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通过建章立制,屡查屡犯问题基本杜绝,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要严格执行审计法、预算法,以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为审计主线,重点指出存在具体问题,明确审计整改意见、建议,把审计监督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 二、加强部门预算单位的审计。按照制定的审计计划,有步骤对全区各部门预算单位进行审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审计全覆盖,不留监督死角,进一步规范部门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要对政府性投资涉及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查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闲置、损失浪费等行为。开展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审计,重点加强政策落实、涉企收费、扶贫资金、社保救助等领域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国家政策有效实施和资金安全使用。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应根据实际需要充实和完善审计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专业人员配置,以适应新时期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五、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问责力度,强化部门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对那些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或问责,确保审计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内容,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适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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