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的《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各类贪污贿赂案件,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继续保持反贪污贿赂工作高压态势。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严峻形势,抓住工作重点全力突破案件,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腐犯罪,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要进一步完善与纪检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定期信息资源分析会商制度,及时筛选有可查价值的线索,共享资源信息,提高办案速度和打击效果。 三要加强反贪干警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反贪干警的侦查技能和办案能力。进一步强化对干警队伍的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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