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民政府:
现将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明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明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明山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3.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6日
附件1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2月6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区政府在区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产业结构调整多元突破,地区经济健康发展;城乡建设步伐加快,太子河新城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人居环境整体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会议充分肯定区政府过去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九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 “做优做特一产、创新提升二产、多元集聚三产、实现融合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科技水平、城市功能、发展环境、社会文明程度等全面进步。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在中共明山区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奋发作为,扎实工作,为建设富庶文明美丽幸福新明山、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2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7年12月6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九届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周兴龙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的决议
2017年12月6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九届人大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财政局局长李春忱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18年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