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有关事宜。委员和代表对报告作了评议发言,审议发言充分肯定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对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代表认为,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探索和改进执行方式,在转变执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杨晓丹委员建议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对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积极营造支持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的法治环境;加大审判中的调解工作,强化执行和解,从立案到结案进行诉前调解,提高自动履行率,使案件在未进入执行环节就息诉解决,从而使执行工作前置。康杰委员建议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体现出震慑力;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机制。 对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代表认为,区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预防措施,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郭巍委员建议区检察院在廉政风险点查找方面要多思考,找出应对的好办法。李德伟委员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要突出预防的实效性,起到震慑和威慑的作用;要由点到面,对所有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的警示教育,杜绝有死角;要形成有效机制,实行常态化,下大力气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 对区政府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委员和代表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面对农民工权益保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管理,认真履职,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王岫亭委员建议区政府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之中,依法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和待遇。同时,要建立农村土地自愿退出补偿机制,对自愿放弃农村土地的农村居民给予合理补偿;强化管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协调,依法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就业、创业权益。慕海清代表建议加大日常监管,规范用工,特别是对用工合同签定、工资支付、保险缴纳等方面,一定要监管到位。加大维权宣传,通过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或是以案说法的形式,让农民工全面了解维权渠道,增加维权意识。还需进一步关注农民工生活,保障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的农民工吃得健康、住得舒适、干得安全。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关爱农民工,促使用工单位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