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明山区招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招商引资、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相关的政策方针。
三、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和贯彻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外开放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各单位指标,对区内招商引资和外经外贸工作进行指导、跟踪和考核。
四、 (三)、组织实施全区招商引资和外经贸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外联考察招商,接待来访客商,推介招商项目,推进洽谈签约,吸引和协助外资参与国企改组改造工作。
五、 (四)、协助开展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项目摆放工作。
六、 (五)、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做好跟踪落实、协调服务、维权保护等方面服务。
七、 (六)、持续开展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重点招商项目的研究考察、开发论证、包装立项、策划宣传。
八、 (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宣传工作,协调促进明山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联络工作,加强投资信息交流,推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九、 (八)、定期汇总、上报招商引资和对外经贸工作进展情况,提供推进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二部分 明山区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明山区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1.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5.9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25.03万元。
(二)支出总计18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77.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4.48万元,招商引资支出143.2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85万元。
2.项目支出143.27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0.42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明山区招商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万元,项目支出143.2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4.48万元。
(2)招商引资143.27万元。
2. 住房保障支出2.8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8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66万元。
2.公务接待费44.66万元,主要用于招待客商等,2016年公务接待累340批次,545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5万元。2016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明山区招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收入为211.02万元,同比下降 4 %,主要原因是因为年初预算安排时压缩了部分办公经费,本年支出为180.6万元,同比增长了1%,主要原因是增长了15年结余本年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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