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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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
机构地址: | 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
邮政编码: | 117022 |
联系电话: | 024-44599088 |
监督电话: | |
机构网址: | |
主要职责: |
(一)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区党委、政府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和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区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全区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 (四)拟订区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直各部门和镇、街的机构改革工作。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级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 (六)拟订区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做好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执行市制定的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八)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九)拟订镇(街)内设机构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方案。 (十)建立和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区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 (十一)统一审核和管理区级非常设机构;负责区直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区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业务培训、编委办公室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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