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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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组织部 |
机构地址: | 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
邮政编码: | 117022 |
联系电话: | 024-44599116 |
监督电话: | |
机构网址: | |
主要职责: |
1、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办理干部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主管全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2、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和政策。 3、负责区直党群机关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和宏观指导,负责承办党群机关干部的录用、调配、奖惩、交流回避等事宜。 4、负责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5、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好干部的培训工作。 6、认真执行党的组织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的工作,主管全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 7、搞好全区党组织和党员的统计工作,每年年终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一次。 8、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9、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和党刊的征订、发放工作。 11、负责全区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处理有关组织和干部工作的来信来访。 12、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的有关政策。 13、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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