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希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孟刚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季蕴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李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真月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吕娜为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王凤英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一庭副庭长;
谷震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姚淙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徐自明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车帅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李金红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李希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孟刚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季蕴芹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治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洪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副庭长职务;
翁克娟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