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铁铭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洪亚非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
张君为明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都伟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
免去:魏威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洪亚非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