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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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
机构地址: | 明山区地工路7号 |
邮政编码: | 117000 |
联系电话: | 024-44849013 |
监督电话: | |
机构网址: |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主次干路、街巷路保洁管理工作;指导、检查、考核民办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运输及城肥清掏清运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域内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建设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居住区绿化建设管理;组织实施义务植树和开展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验收、推荐和申报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门前三包”管理,组织冬季除运雪和夏季防洪渡汛工作。负责区域内露天市场、各类临时摊点的开办、报批、协调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报批区域镇村体系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区域村镇范围内各类永久和临时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审查验收工作。 (七)负责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绿化建设的指导检查、服务协调工作。 (八)负责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建筑行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开发企业协调与服务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工会工作。 (九)负责全区地震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搞好人防设施开发利用,抓好人防组织整顿和教育训练,制定防空袭预案,完成人防向民防工作的转变。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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