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明山区教育局 |
机构地址: | 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
邮政编码: | 117000 |
联系电话: | 024-43887230 |
监督电话: | |
机构网址: |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调整全区中小学校的布局。拟订区域性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及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区幼儿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各镇(街)、村(社区)等有关教育工作。 (四)组织对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优,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提出全区教育经费年度需求和使用计划。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拔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办法;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教育基建投资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审批和管理中小学校舍、场地用途的改变及分配教育资源的指标工作;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指导所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品德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区学校安全工作。 (八)负责全区各校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管理,区少年宫和校外活动站(家)的管理,建立全方位、社会型的青少年教育网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编制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及全区体育运动队的设置和布局,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发展体育市场,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 负责开展和指导检查全区的群众体育工作和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各类运动队参加市级及以上重大体育比赛,负责全区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